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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交易買方應付相關稅費

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交易服務網

費用

內容

仲介服務費

1.一般為成交總價2%,最多不得超過6%

2.於簽訂買賣契約書完成後分頭款與尾款支付給仲介業者

3.仲介業者同時開立正式統一發票給客戶收執

契稅

1.為房屋現值6%

2.賣方土增稅辦理一般稅率則約7個工作天後要繳納契稅

印花稅

1.為公契所載價格0.1%

2.於交屋時結算

買賣登記規費

 

1.為建物核定契價0.1%

2.土地申報地價總額0.1%

3.於交屋時結算

登記謄本費

1.登記謄本費:每張20元  

2.書狀費:每張80元

3.皆於交屋時結算

地價稅

1.一般稅率為申報地價1%

2.自用住宅稅率為申報地價0.2%

3.以交屋日為準按天數比例分攤

4.於交屋時結算

房屋稅

1.住家用為房屋現值1.2%

2.非住家營業用為房屋現值3%

3.非住家非營業用為房屋現值2%

4.以交屋日為準按天數比例分攤

5.於交屋時結算

地政士簽約執筆費

1.行情約1000元

2.於簽訂買賣契約書完成後支付給地政士

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地政士費

1.每件10000元以土地一筆建物一棟為一件

2.增加筆棟另加收費用

3.於交屋時結算

銀行貸款設定地政士費

1.一個順位約4000元(全貸或超貸加收2000~5000元)

2.於交屋時結算

銀行貸款徵信費與開辦手續費

1.銀行貸款徵信費一個人約300元

2.大部分銀行有收取開辦手續費約為3000~5000元,依銀行規定辦理

3.於房屋貸款核發時由銀行收取

銀行貸款住宅火險及地震險

1.費用由產險公司估算

2.於房屋貸款核發時由銀行收取

水、電、瓦斯、管理費

1.依近期收費單據計算

2.以交屋日為準按天數比例分攤

3.於交屋時結算

備註:本表費用可由買賣雙方合意由賣方代為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