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地發一字第1092723039A號
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
一、本府為辦理斗六市人文公園及附近農業區等周邊土地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於109年12月5日舉行第2場事業計畫公聽會,以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條人之意見。 二、有關前開公聽會業已彙整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完竣,爰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將公聽會會議紀錄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