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地測一字第1122726798B號
土地法第46條之1、之2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等有關法令規定
本縣113年度口湖鄉牛尿港段、下湖口段;斗六市大潭段社口小段、虎尾鎮過溪子段、惠來厝段、平和厝段辦理地籍圖重測,土地所有權人如接獲通知書,請於通知日期攜帶身分證、印章、通知單到場辦理地籍調查指界及協助指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