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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禁止本縣北港糖廠市地重劃區內之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 分類:地政類
  • 發布單位:土地開發科
  • 發布日期:112-06-15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59條規定及內政部112年6月8日台內地字第1120121573號函辦理。

內容


一、重劃區範圍:坐落本縣北港鎮北港段、北糖段及華北段等88筆土地(如所附重劃區範圍圖及土地地號摘錄簿)。

二、禁止事項:禁止該地區之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三、禁止期間:自民國112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計1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