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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姚西宇君等10人申請本府代為標售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之價金發給案,經審核無誤,公告周知並徵詢異

  • 分類:地政類
  • 發布單位:地籍科
  • 發布日期:107-03-16

公告字號

府地籍一字第1072703342A號

公告依據

地籍清理條例第15條第2、3項及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

內容


一、土地及建物標示:本縣臺西鄉崙西段340地號等7筆土地,詳清冊
二、權利人姓名或名稱:丁此目
三、權利種類:所有權
四、權利範圍:詳清冊
五、公告起訖日期:自民國107年03月21日起至民國107年06月20日止共3個月
六、土地權利關係人對公告事項如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府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囑託登記為國有之土地,依該土地第二次標售底價扣除應納稅賦後之餘額,並加計自登記國有之日起儲存於保管款專戶之應收利息發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