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及建物標示:雲林縣四湖鄉建陽段466地號土地。
權利人姓名或名稱:黃宗岳。
權利種類:所有權。
權利範圍:1分之1(各繼承人應繼分詳價金清冊)。
公告起訖日期:自民國105年11月10日起至民國106年02月10日止共3個月。
土地權利關係人對公告事項如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府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代為標售土地公告期滿無人異議時,按代為標售土地之價金,扣除應納稅賦後之餘額,並加計儲存於保管款專戶之實收利息發給之。囑託登記為國有之土地,依該土地第二次標售底價扣除應納稅賦後之餘額,並加計自登記國有之日起儲存於保管款專戶之應收利息發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