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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清理補辦清查「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者」之古坑鄉高厝林子頭段78地號土地公告

  • 分類:地政類
  • 發布單位:地籍科
  • 發布日期:105-09-21

公告字號

府地籍一字第1052715443A號

公告依據

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內容


一、土地標示、登記名義人姓名或名稱及權利範圍,詳後附土地及建物清冊。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105年09月29日起至105年12月28日止,共計90天(遇假日順延)。
三、受理申請登記機關:雲林縣斗六地政事務所(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公園路79號、電話:(05)5322172分機135)
四、申請登記期間:自105年09月29日起至106年09月29日止,共1年(遇假日順延)。
五、公告清冊所載之土地及建物權利,土地及建物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應於上開申請登記期間內,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章規定檢附證明文件申請更正登記。
六、土地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屆期未向該管土地登記機關申請登記者,除公共設施用地外,依本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由本府代為標售。
七、土地及建物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或相關機關,發現本公告事項有清查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府申請查明。
八、土地及建物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或相關機關,於本公告期滿後,發現有清查遺漏或錯誤情形者,除該土地及建物已依本條例辦竣更正、移轉登記或登記為國有外,應以書面向本府申請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