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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楸禎申請發給代為標售土地及建物價金案件,經審查無誤,公告週知並徵詢異議。

  • 分類:地政類
  • 發布單位:地籍科
  • 發布日期:103-04-28

雲林縣莿桐鄉麻園段2324、2325地號廣合物產興創合名會社

公告字號

103年4月28日府地籍字第1035706500B號

公告依據

地籍清理條例第14條第3項及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

內容


一、土地及建物標示:雲林縣莿桐鄉麻園段2324、2325地號(詳如附表)。
二、權利人姓名或名稱:廣合物產興創合名會社。
三、權利種類:所有權(會員林楸禎)。
四、權利範圍:全部 (出資比例16670/600000)。
五、公告起訖日期:自民國103年5月1日起至民國103年7月31日止共3個月。
六、土地權利關係人對公告事項如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府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滿無人異議時,按代為標售土地之價金扣除應納稅賦後之餘額,並加計儲存於保管款專戶之實收利息發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