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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地籍清理條例第15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12條、第15條、第16條、第23條、第34條、第35條、第37條及第39條條文

  • 分類:法令新訊
  • 發布單位:地籍地價科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09181號

茲增訂地籍清理條例第15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12條、第15條、第16條、第23條、第34條、第35條、第37條及第39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內政部部長 林右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