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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圖重測計畫管考作業要點第五點修正規定

  • 發布單位:地政處

地籍圖重測計畫管考作業要點第五點修正規定


五、重測管考分為書面查核及實地查核二類。書面查核以行政作業為主,由國土測繪中心就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資料評定分數;實地查核以作業執行為主,由國土測繪中心組成管考小組,於年度結束前至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一至二次查核。
前項評分之標準及配分權重於年度管考實施計畫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