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2日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071302552號修正「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部分條文。附修正「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