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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令:修正「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13條、第16條條文



主管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布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布日期: 101.03.01
發布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063910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施行日期:
主  旨:
法規名稱: 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
原法規名稱: 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
法規內文: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G.pdf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101.03.01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8038/ch06/type1/gov51/num28/E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