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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自身權益,儘速辦理繼承登記

  • 分類:地政類
  • 發布單位:地籍地價科
  • 發布日期:109-04-10

雲林縣政府公告109年度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計2588筆、建物66棟,總面積達58.37公頃,土地價值高達11.3億元。地政處長黃凱達呼籲相關繼承人請於公告期間內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各地政事務所將提供相關諮詢服務及協助,敬請民眾踴躍洽詢。
依據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由縣市政府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辦理者,將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所得價款如繼承人未於十年內申請提領者,將歸屬國庫。為避免被列冊管理之不動產遭到標售,相關繼承人應儘速申請辦理繼承登記,以避免權利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