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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應用地政資訊需求端之使用規定

提供雲林縣公務機關使用者連接地政資訊端之需求,應提具以下3項資料文件函送本府審核. 1.表一「地政資訊需求機構申請表」 2.表二「地政資訊需求機構使用者申請表」。 3.附件「應用地政資訊作業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