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清理條例施行已依有關法令清理之神明會,於本條例施行後仍以神明會名義登記之土地及建物」公告 公告起訖日期:自民國97年7月1日起至民國97年9月29日止共90日。 受理申請登記之機關: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 申請登記之期間:自民國97年7月1日起至民國100年6月30日止共3年。 公告文及雲林縣清理結果
「地籍清理條例施行已依有關法令清理之神明會,於本條例施行後仍以神明會名義登記之土地及建物」公告
公告起訖日期:自民國97年7月1日起至民國97年9月29日止共90日。 受理申請登記之機關: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 申請登記之期間:自民國97年7月1日起至民國100年6月30日止共3年。
公告文及雲林縣清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