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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口湖鄉地籍圖重測宣導會

  • 分類:地政類
  • 發布單位:地籍測量科
  • 發布日期:114-01-16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地籍圖重測係依據土地法第46條之1至之3及其執行要點暨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184條等

內容


       雲林縣於本(114)年度辦理地籍圖重測,辦理筆數近5千筆,為使民眾瞭解相關規定及應行注意事項,雲林縣長張麗善指示地政處,召開「114年度雲林縣地籍圖重測作業宣導會」      

       地籍圖重測係依據土地法第46條之1至之3及其執行要點暨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184條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藉由會同土地所有權人至現場指界確認界址,再用衛星定位儀、電子測距經緯儀等新式精密測量儀器以數值法測量技術重新測繪地籍圖,在都市計畫地區之亦併同清理、補建及聯測都市計畫樁,重測後該地區之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即與地籍(圖)測量成果整合為同一坐標系統,與土地鑑界完全依地籍圖施測有所不同,可有效解決圖、地不符之情形,亦可以杜絕土地界址紛爭、確保公私財產權益,使得土地更加有效利用及管理。而重測過程中土地所有權人僅需配合地政機關作業,無需繳納任何費用。
       

       縣府舉辦宣導會將以影片播放、有獎徵答及座談等方式,說明辦理地籍圖重測之必要性並詳述相關法令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行配合與注意事項等有關地籍圖重測之重要資訊,以確保土地所有權人之相關權益。若民眾有重測業務上之相關問題,也可就近至雲林縣各地政事務所測量課詢問,或上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官網「重測專區」(https://www.nlsc.gov.tw/cl.aspx?n=1487)及「重測便民服務查詢系統」(https://cris-nlsc.moi.gov.tw/crishome) 查詢瀏覽重測相關資訊。

宣導會亦於以下地點及時間順利辦理完畢。

辦理地點:口湖鄉頂湖鎮安宮及外埔馨香宮

時間:114/1/14,上午10時及下午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