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地發一字第1142728195A號
行政程序法第72條、第78條、第80條、第81條、第82條。
一、本府辦理本縣斗六市斗六段168-90地號土地有簿無圖案,經本府於114年9月25日以府地發二字第1142724170號協調會函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並於114年10月29日以府地發二字第1142725973號函檢送協調會議紀錄,惟因葉莊碧雲君、源峰工程有限公司應為送達處所不明,致上開文件無法送達,爰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文件存放於本府地政處,受送達人得於辦公時間內前往領取。
一、本府辦理本縣斗六市斗六段168-90地號土地有簿無圖案,經本府於114年9月25日以府地發二字第1142724170號協調會函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並於114年10月29日以府地發二字第1142725973號函檢送協調會議紀錄,惟因葉莊碧雲君、源峰工程有限公司應為送達處所不明,致上開文件無法送達,爰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文件存放於本府地政處,受送達人得於辦公時間內前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