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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淑閨(被繼承人廖宜星)申請發給本府地籍清理土地(權利人廖大治)價金1案,經審查無誤,公告周知並徵詢異議。

  • 分類:地政類
  • 發布單位:地籍地價科
  • 發布日期:111-01-24

公告字號

府地籍價一字第1112706261A號

公告依據

地籍清理條例第14條及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

內容


公告文及附件詳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