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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地政業務執行績效督導獎勵要點」第6點關於督導成績評定、公布及獎勵方式規定

主旨:
內政部修正「地政業務執行績效督導獎勵要點」第6點關於督導成績評定、公布及獎勵方式規定,並自100年5月30日起生效

說明:
依據內政部100年5月30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724576號函,內容詳如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