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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訂定「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

  • 發布單位:地政處

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57693號令訂定發布「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該作業要點自中華民國100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