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開標結果_本府第2次代為標售102年第1批地籍清理土地(溝子埧段溝子埧小段156地號等土地)

  • 分類:地政類
  • 發布單位:地籍科
  • 發布日期:103-03-14

符合地籍清理標脫土地之優先購買權人請限期提出申請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地籍清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1條、第13條

內容


公告事項:
一、各筆土地標示、權利範圍、標售底價、保證金金額及標售情形:詳見案附「雲林縣政府第2次代為標售102年度第1批地籍清理土地決標結果表」。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103年3月14日起至103年3月24日止。
三、有關優先購買權之規定:本項公告代替對優先購買權人之通知,依本條例第12條規定之優先購買權人及優先順序如下:(一)地上權人、典權人、永佃權人。(二)基地或耕地承租人。(三)共有土地之他共有人。(四)本條例施行前已占有達10年以上,至標售時仍繼續為該土地之占有人。符合規定之優先購買權人請依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第9條至第11條規定於103年3月24日前,預繳相當於保證金之價款及檢附下列文件,以書面向本府地政處為承買之意思表示,逾期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一)身分證明文件。(二)符合本條例第12條第1項得主張優先權之證明文件。(三)申請人為土地占有人者,另檢附第10條規定之證明文件。(四)其他經中央地政機關規定之證明文件。